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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5-02-08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负责学校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3.定期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课题申报。

 

  4.组织开展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5.协助校党委组织部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

 

  6.宏观管理与指导学生骨干队伍和班级建设。

 

  7.建立、使用并维护好大学生德育网站。

 
(二)学生事务管理
 

  8.本、专科学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以及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9.学校学生工作网络建设和教育部“大学生在线”校园网络通讯站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10.全校学生维稳工作及学生突发事件处理。

 

  11.制定和完善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学生工作规范。

 

  12.违反校纪校规学生处分与教育,以及学生校内申诉的处理。

 

  13.负责本、专科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14.负责本、专科学生档案管理。

 

  15.负责学生处办公室日常事务。

 

  16.配合各科室做好全校性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17.履行全国中医院校学生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工作职能。

 
(三)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18. 负责心理教育课程建设、教学组织工作。

 

  19. 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

 

  20.对从事学生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员进行心理培训。

 

  21.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和科学研究。

 

  22.进行大学生危机预防与干预。

 

  23.指导大学生心理社团工作。

 

(四)全校学生资助管理

 

  24.国家奖助政策的宣传及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

 

  25.制定与完善学校各类奖、贷、助、勤管理办法。

 

  26.学生贷款各项工作(含生源地贷款)。

 

  27.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8.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工作。

 

  29.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入伍的学费代偿、贷款代偿工作。

 

  30.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特困补助工作。

 

  31.国家及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的组织评定、审核发放上报等工作。

 

  32.学生各项补助的评审、发放工作。

 

  33.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34.高职和自费研究生办理社保中心的一老一小保险。

 

  35.完成各类奖、贷、助、勤信息采集、数据统计上报。

 

  36.指导新长城北京中医药大学“自强社”开展工作。

 

(五)学生素质培养与研究

 

  37.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38.组织开展学生素质教育与拓展活动。

 

  39.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与教学组织工作。

 
(六)师生国防、预备役教育与宣传
 

  40.负责全校师生的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在校学生的征兵、全校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

 

  41.负责全校拥军优属工作以及预备役、战时动员工作。

 
(七)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
 

  42.开展全校本专科生学业状况调研,提出学业指导方案、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43.为全校本科学生提供教学咨询、学业诊断与指导;

 

  44.负责学生选择咨询服务与指导;

 

  45.组织中心各种讲座、学术报告、研讨会等;

 

  46.负责学生学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组织新生进行学业发展指导培训;

 

  47.编制大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手册和相关指导材料;

 

  48.组织协调大学生有关实践教学项目的咨询,组织开展学业沙龙、学业研讨活动;

 

  49.负责维护大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网站运行和系统管理,预约教师为学生做辅导与指导及学生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