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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京教工〔2012〕60号)

发布日期:2015-03-23

    各高等学校党委:现将《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3日

  

  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5年)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北京市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特别是自2008年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发布以来,北京高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专兼职辅导员达到5000余名,人员配备日趋合理,学历结构不断优化,专业化水平逐步提升,平台建设有效拓展,职业认同明显增强,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对高校师生产生着深刻影响;新媒体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难度加大;学生思想生活和成才需求日益多样,高校育人责任更加艰巨,这些对高校辅导员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在人员结构、专业素养、职业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仍然是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精神,深入落实京教工〔2008〕10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在总结近年来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当前面临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规划推进,破解难题,提升水平,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根据“保稳定、建首善、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和“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总体要求,按照“系统性规划、专业化培养、全方位保障”的工作思路,坚持把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相结合、与实施人才强教计划相结合、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加大建设力度,确保长效投入,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使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建设目标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工作运转顺畅高效,经费条件保障有力。发展渠道更加畅通,双重身份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级双线晋升全面落实,职业发展渠道不断拓展。整体结构更加优化,辅导员年龄分布、专业背景、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比例趋于合理。专业化专家化扎实推进,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政治立场坚定、理论水平丰厚、专业素质过硬,真正做到让党放心、受学生欢迎。职业认同进一步增强,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成为“令人羡慕、受人尊重”的职业。

  三、主要举措在全面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五项工程:(一)立德铸魂工程。思想政治素质是辅导员的核心素质。要坚持不懈地对辅导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帮助辅导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辅导员工作责任感和引领学生思想成长的能力。健全辅导员理论教育工作体系,完善理论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内容与载体。加强对辅导员国情、社情、民情、党情教育,在革命圣地、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建设4-5个教育培训基地,每年选派500人参加基地的实践学习培训。(二)结构优化工程。结构的优化程度是衡量辅导员队伍质量的关键指标。规范辅导员选聘程序,确保优中选优。落实辅导员岗位配备要求,形成“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发展态势。推进学校总体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配齐配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研究生总数超过200人的院(系),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研究生辅导员;加大研究生辅导员培训力度。建设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辅导员队伍的动态数据管理。(三)专业提升工程。专业水平直接决定着辅导员工作的成效。要进一步实施辅导员上岗准入制度,全面实现辅导员持证上岗。重点建设8-10个市级辅导员研修基地,承担各类职业能力培训任务,实现上岗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加强辅导员骨干培养,实施“辅导员博士学位教育资助计划”,支持一批优秀专职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实施“辅导员专业督导计划”,建立一支帮助辅导员解决专业问题、指导辅导员成长发展的督导专家团队;实施“辅导员名师计划”,设立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有影响的专家型辅导员;实施“辅导员科研能力提升计划”,每年投入2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辅导员开展课题研究,出版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每年选拔优秀辅导员到境外高水平大学考察学习。鼓励辅导员参与心理教育、就业指导、思想品德修养及形势政策教育等课程的教学。(四)职业发展工程。职业发展状况事关辅导员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辅导员的积极性与工作效果。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培养、同等支持。进一步明确辅导员专任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完善双线晋升的政策制度,科学设置辅导员队伍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级的结构比例;评审中高级职称指标要单列,并逐步提高比例;对于符合相关条件、连续3年没有解决职称问题的,学校应在职级上予以考虑。把辅导员作为高校党政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建立高校机关干部从辅导员队伍中选拔的长效机制。统筹资源,将辅导员队伍纳入首都教育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每年组织一批优秀辅导员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等挂职锻炼。(五)文化聚力工程。文化鼓舞人、凝聚人,是增强辅导员队伍凝聚力和职业认同感的重要环境。要大力弘扬北京精神,制定辅导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大辅导员表彰、奖励力度,定期开展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评选,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立北京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建设一批“辅导员之家”,加强对辅导员的人文关怀,通过调查研究、交流谈心、走访慰问等方式,及时了解辅导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建立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家委员会,长期跟踪、深入研究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高校党委要定期专题研究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院(系)党委(总支)分管领导是基层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督查。 (二)保障经费投入。继续落实辅导员专项工作补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辅导员的专业化培训、社会实践、课题研究、成果出版等。各高校要按照不低于人均3000元标准设立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用于辅导员培训和研究工作。 (三)完善考核机制。各高校要制定辅导员岗位职责,坚持工作业绩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工作能力与研究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辅导员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进行绩效考核、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的主要参考,作为岗位聘任和发展晋升的主要指标。严格管理,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要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解聘。 各高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委教育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