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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16年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第二十三届年会的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5

各学院:

  现将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16年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第二十三届年会的预通知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中医药院校的学生工作者在新形势下找准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探索、大胆尝试新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手段。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1月上旬在山东中医药大学召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第二十三届年会。现预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主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校团委负责人、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优秀论文获得者代表。每所高校不超过10人参会。

  二、会议形式

  专家报告、分组讨论、大会交流等方式。

  三、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2日~4日,11月2日报到,4日离会。(拟定)

  四、会议要求

  本届年会将组织院校交流、优秀论文、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表彰和学生工作课题招标。为此,请各院校配合完成院校交流报告、交流论文提交以及优秀论文、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课题申报等各项工作,具体说明见附件。

  五、参会人员回执与要求

  请参会单位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发送至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电子邮箱,以便安排住宿及有关事宜(第一次回执:见附件8)。另请各校将本校的校徽、校名电子文档发送至xsc89628030@163.com邮箱。

  六、收费标准

  待正式通知。

  七、联系方式

  院校交流报告、交流论文、参会回执

  联 系 人:苏娜娜

  联系电话:0531-89628030,0531-89628739

  电子邮箱:xsc89628030@163.com

  

  优秀论文、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申报,团体会务费

  联系人:赵娜、李玮

  联系电话:010-64286878   13810124024

  电子邮箱:xgnh201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部

  邮政编码:100029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