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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辅导员参加“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教育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9〕8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8日

  二、推选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三、报名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 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 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四、推选程序

  1. 学院推荐报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辅导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可推荐1名表现优秀的辅导员参加校内推选。

  2. 学工部组织校内评审。学工部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校内推选工作,校内评审时间暂定于2019年4月10日。

  3. 学校推荐上报。学校根据校内评审结果,最终推荐1名辅导员代表学校参加“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五、申报要求

  1. 各学院根据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学生管理和教育实绩、获得奖励等综合情况认真组织院内推选,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推荐的辅导员需符合条件、具有典型事例。

  2.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辅导员的报名表(见附件1,格式请勿改动)、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个人数码照片(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格式均为JPG,其中证件照规格为1寸2.5*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所带学生联系方式(word文档格式)、汇总表(见附件3)。

  3. 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4.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bucmsizhengke@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提交推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谭静、徐娜

  联系电话:53911266

  电子邮箱:bucmsizhengke@163.com

  

  附件1: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附件2: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

  事迹材料

  附件3: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