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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部分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日期:2019-04-11

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选原则

  1. 开展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前,各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2. 依据2017-2018学年综合量化评定结果及贫困生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评比。

  3. 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应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本班级奖助学金进行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

  4. 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应对本学院各班级奖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公示,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评选、发放工作日程安排

  4月11日,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人数统计情况及社会奖助学金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并将分配情况通知至各学院。

  4月12日——4月23日,为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月24-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各学院根据中心返回的审查意见进行修订,并根据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奖助学金评审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5月1-10日,学校对奖助学金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

  三、本次评选社会奖项及学院名额一览表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各项奖助学金评审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认真申报,按照程序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等,以避免出现退表、返工等情况,影响整个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程。

  2.评选期间的奖助学金政策性文件,请登录学工部外网-学生资助专栏查阅。

  3.评审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高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53911268 / 53911269。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上报时间:4月23日前

  2.提交材料

  【电子版】

  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邮件主题注明 “XX学院 2017-2018学年社会奖助学金”)请发送至xszz6419@163.com 。

  【纸质版】

  (1)社会类奖助学金汇总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的奖助学金申请表,请分拆成两份)

  (3)学生感谢信1份(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者需单独提交一份800字感谢信,不附在申请表之后,单独提交,需手写)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