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伍复学及相应优抚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工作的通知》(京征 〔200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北京中医药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24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发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