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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新奥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16-12-02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鼓励优秀的青年学子科研创新精神,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用爱心与专业知识回馈社会,新奥集团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为本专科学生设立新奥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新奥本专科生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北京新奥奖学奖教基金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和资金监管。

  第三条  新奥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共设5个奖项。

  1.新奥卓越奖:旨在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每人2000元。

  2.新奥精华奖:旨在奖励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每人2000元。

  3.新奥飞跃奖:旨在奖励学习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幅度大的学生,每人1000元。

  4.新奥杰出奖:旨在奖励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表现杰出的学生,每人1500元。

  5.新奥励志奖:旨在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品格优秀,学习刻苦努力的学生,每人2500元。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出色,没有不及格科目。

  2.各奖项申报条件

  (1)新奥卓越奖:我校正式注册的境内二至七年级本专科学生申请,要求综合量化排名位于班级前30%。

  (2)新奥精华奖:我校正式注册的境内二至七年级本专科学生申请,要求学习成绩位于班级前30%。

  (3)新奥飞跃奖:我校正式注册的境内三至七年级本专科学生申请,要求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较上一学年提升10%以上。

  (4)新奥杰出奖:我校正式注册的境内二至七年级本专科学生申请,要求有SCI发表论文(排名前三),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以我校研究生院编订的《中文期刊目录》为准),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个人发明创造获得专利者。论文发表及专利证书颁发时间必须与本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间相符,且论文第一作者所属单位应为北京中医药大学。

  (5)新奥励志奖:我校正式注册的境内二至七年级本专科学生申请。要求学生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须提供经乡、镇民政部门盖章认可的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并经所在学院确认。

  (6)新奥卓越奖可同时申请各类助学金,但不可同时申请多项新奥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

  新奥精华奖、新奥杰出奖及新奥飞跃奖申请者不可同时申请多项新奥奖学金,但可申请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新奥励志奖申请者不可同时申请多项新奥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助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

  第五条  “新奥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分配名额,各学院根据奖学金名额及申请条件,组织学生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待基金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发放工作。

  第六条  学校对“新奥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学校、新奥集团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为保证该项奖助学金的持续运作,新奥集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双方可根据奖学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调整。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