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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医77级老校友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12-02

  第一条  为帮助我校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北中医学子学业,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倡导他们自立自强,传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的精神,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学成后回馈社会。中医学专业七七级校友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设立“医77级老校友助学金”,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77级老校友助学金”由学校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评选发放,中医学专业七七级校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该奖学金资金监管。

  第三条 “医77级老校友助学金”额度为139200元人民币。于2016年-2019年四年间每年支持在校本科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共计6名学生,每人每学年5800元,每年合计为34800元。

  第四条  医77级老校友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境内本科学生;中医学专业4名、针灸推拿学专业2名。

  (二)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者;

  (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出色。学生的综合量化排名须位于班级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第五条 “医77级老校友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与其他各类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第六条 学院根据助学金申请条件,组织学生申报,经逐级审核后,将申报学生材料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第七条 学校对医77级老校友助学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中医学专业七七级校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 为保证该项助学金的持续运作,中医学专业七七级校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北京中医药大学可根据助学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调整。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