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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京中学字[2015]020号

发布日期:2015-06-04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中字【2012】1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特下发本通知,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2015届普通本(含七年制)、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将根据北京市教委评选优秀毕业生文件要求,按各学院比例顺序推选。

  二、评选时间

  各学院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中字【2012】101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评选程序,于2015年5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登记表(纸质版)及含排名的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学工部,联系人:高笛,电话:64286468,邮箱:64286618@163.com。

  毕业生人数及名额分配

  

  学院

  核对后本专科(含高职、七年制)总人数

  名额分配

 

  基础医学院

  90

  9

 
 

  中药学院

  276

  28

 

  针灸推拿学院

  149

  15

 
 

  管理学院

  97

  10

 

  护理学院

  265

  26

 
 

  人文学院

  70

  7

 

  第一临床医学院

  152

  15

 
 

  第二临床医学院

  68

  7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