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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我校“三校区”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3

校内各单位:

  为满足2016-2017学年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规范管理我校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启动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工作特点以及工作量,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共同做好“三校区”(和平街校区、望京校区和良乡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程序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申报表》需经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和盖章;《汇总表》发送电子版。

  3.报送事宜

  【截止时间】7月20日(周三)上午11:00

  【报送要求】《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平街校区学六楼230);《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641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6-2017学年勤工助学申报-用工单位名称”)

  【联系人】孙茂,联系电话:64286419

  二、特别说明

  1.目前已设岗位的校内各相关单位也需重新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进行统一申报。

  2.请认真如实填写本单位缺编情况、岗位描述、技能要求、每周工作时间段、预设岗位数、用工总时段等内容。每周用工时长一般为两个整半天,每月用工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0小时。

  3.2016-2017学年固定岗申报仅为此次,无特殊事由不再增设。其他临时性工作,可在工作开展前,根据规定申请临时岗。

  4.本次申报岗位结果将通过校内网“校内通知”及学工部外网统一公布公示。请各单位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岗位批准后,各用工单位每月按时报送考勤和考核情况,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管理细则》执行。(管理细则网址: http://xuegongbu.bucm.edu.cn/xszz/xzzqxszz/26218.htm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