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学业辅导» 最新动态»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辅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辅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5-01-07

  

  一、工作目的与意义

  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始终是大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建立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是完善我校学生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我校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学业指导和朋辈引领作用,可为大学生学业发展搭建组织化、制度化的平台,有助于减少近年来我校因学业问题出现的留级、退学、无法正常毕业及因学习困扰造成的心理危机等现象。

  二、工作内容与目标

  1、学业适应辅导:帮助学生适应大学自主学习与生活方式,增强自我调控能力,让学生做好角色转换及定位。

  2、学业规划辅导: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如选修课程指导、专业课程与操作实践指导等。

  3、专业学习辅导:深入拓展专业学习,并提供考研相关的咨询和帮助。

  4、学业发展辅导:完善学业目标,提高职业素质,帮助学生完成从学业到就业的转变。

  三、机构设置

  1、学校层面:设立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隶属学工部,设有专职管理人员。

  2、学院层面:依托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

  (1)全面负责学校学业辅导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

  (2)负责学业辅导队伍的建设,组织工作培训,深入开展研究;

  (3)负责学业辅导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

  2、二级学院:

  (1)落实学业辅导工作的各项要求,承担学业辅导的具体指导与落实工作;

  (2)对学业辅导员进行直接的领导,负责日常管理、使用以及考核等工作;

  (3)根据自身情况及学生需求主动拓展学业辅导内容,创新学业辅导的形式与方法。

  五、工作方式

  1、线上咨询:各二级学院开通自己的学业辅导专用公共邮箱,由专人管理。学业辅导员负责回复学生来信,如需面谈,要尽快安排学生与学业辅导员见面。学业辅导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网络交流平台,与所负责的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与交流。

  2、团体辅导:为提高辅导效率,节约师资资源,可采取校院两级的 “一对多”辅导模式,例如名家讲座、课堂之外的学习方法、学习内容等教学辅导。

  3、个体辅导:聘请退休教师担任老干部学业辅导员,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发挥“导学”作用,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

  4、朋辈辅导:选拔优秀的研究生及高年级本科生担任本科生的学业辅导员,包干管理,可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接受本院学生的咨询来访,或者自行安排辅导方式进行一对一咨询及小组讨论。

  六、具体工作要求

  1、研究生及高年级本科生学业辅导员:

  (1)根据本科生的专业特点和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学习经验,在学工部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统一领导下,协助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老师、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指导本科生的专业学习和生涯规划,并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给予指导;

  (2)组织各类学业相关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帮助学业辅导工作更顺利地开展;

  (3)定期向学工部学业辅导中心提供网页发布信息,如:简报、公告、通知、活动、成果等;

  (4)研究生学业辅导员每周至少完成10小时的学业咨询和辅导,高年级本科生每周至少完成8小时的学业咨询与辅导;

  (5)工作期间如遇到需重点关注的学生或棘手问题,应随时联系学院辅导员和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以便预约指导老师,共同进行咨询和辅导;

  (6)各学院应建立自己的公共邮箱,对外公布地址,接受学生预约和咨询;

  (7)任职期间,要求学业辅导员按时完成以上工作,认真辅导,同时做好《学业辅导员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

  2、老干部学业辅导员

  (1)根据学院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负责1-2名学生的全面学业辅导工作,时间、地点不固定,由辅导老师自行安排;

  (2)任职期间,要求学业辅导员认真辅导,同时做好《学业辅导员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

  

  

  学生工作(武装)部

  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