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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高年级本科生担任学业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4

各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成立于2014年,旨在为大学生学业发展搭建组织化、制度化的平台,更好地发挥学校学风、学业指导和朋辈引领作用,加强和改进我校学风建设。

  基于学业辅导工作需求及研究生学业辅导员人数不足的情况,现组织各学院开展高年级本科生学业辅导员的聘任工作。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1、面向我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进行招募;

  2、要求应聘者学习成绩优异,掌握本专业的学习方法,有能力为我校中低年级本科生进行专业学习方法的指导;

  3、学有余力,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辅导工作;

  4、亲和力强、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优先聘用。

  二、工作内容与方式

  1、在学工部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统一领导下,协助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老师、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任课老师和研究生学业辅导员完成日常工作;

  2、根据本科生的专业特点和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学习经验,指导低年级本科生的专业学习和生涯规划,并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给予指导;

  3、学业辅导员每周至少在固定地点完成2个半天学业咨询和辅导,其余以网络咨询、辅导等工作自行安排;

  4、工作期间如遇到需重点关注的学生或棘手问题,应随时联系学院辅导员,以便预约指导老师,共同进行咨询和辅导;

  5、任职期间,要求学业辅导员按时完成以上工作,认真辅导,同时做好《学业辅导员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

  三、考核管理

  1、学业辅导员由学工部及学院统筹管理,各学院需指定专人辅导员进行具体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

  2、每月末及每学期期末,所有学业辅导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工作月报及学期工作总结。

  四、津贴待遇

  1、工资标准拟按10元/小时计算,最多不超过400元/月;

  2、学业辅导员采用聘用制,聘期暂定一个学年。期间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工部审批;

  3、任职期间如受到学校处分,应立即撤换。

  五、报名方式

  1、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上交各学院学生办公室。

  2、各学院招聘最终结果请于6月1日前报送学工部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

  六、选拔流程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报名,由学生所在学院、学工部共同遴选,择优录用;

  2、试行期间,拟招聘人数20人,名额分配会根据报名情况及各学院实际工作情况,与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商议决定。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