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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2023年,我校学生工作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队伍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

1.优秀学生工作者 2名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2名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2名

4.安全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2名

5.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2名

6. 临床教学医院优秀学生工作者 2名

二、评选范围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教职人员均可参评(含直属附属医院教职人员、临床教学医院学生工作者)。其中第1类至第5类评选项目限校内及直属附属医院人员申报,第6类仅限临床教学医院学生工作者申报。

三、评选标准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参与引导舆论,敢于反击错误思想言论,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 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方法科学,在思想引领、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校安全稳定维护工作等方面有良好的工作成效,深受学生欢迎;

3.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认真负责,贡献突出;

4.积极探索创新,凝练的工作经验在学校或全市有一定影响;

5.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违反职业伦理及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取自愿申请和二级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申请人需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工作者申请表》(附件),同时还可自愿提交其他包含工作记录的材料。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1月8日12:00前提交推荐参评人员申请表,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校级评审,通过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审产生评选结果。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颁发相应证书。

电子版材料报送:bucmsizhengke@163.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良乡学生活动中心318室

联系人:热娜·阿希木

联系电话:010-53911267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工作队伍优秀工作者申请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队伍优秀工作者申请表

(2022-2023学年)

姓名


性别


照片

(粘贴电子版)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职称


学历/学位


联系电话


所在部门/学院


申报奖项

优秀学生工作者 ()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

安全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

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

临床教学医院优秀学生工作者 ()

在拟申报奖项括号内打勾,每人限报一项

主要事迹

(着重突出 工作态度、工作思路、工作能力以及举措成效)


部门/学院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学生工作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注:本表请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