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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班集体(本专科生)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5-02-09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范围:学院内各班级均可参评(不包括新生班级)。

2.学校优秀班集体评选范围:已获得本年度学院优秀班集体称号的班级。

3.学校“十佳”班集体评选范围:获得本年度学校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均可参评“十佳”班集体。

(二)各院名额分配

    依据当年各学院班级数量,学院优秀班集体按照各学院班级总数的20%确定;学校优秀班集体数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10%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积极培育并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有行动、有成果。

(二)高度重视班集体建设工作,在团支部、班委会、班集体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取得实效。

(三)全班学生思想政治意识强,党团主题活动开展效果好,做到低年级班级有党员,高年级班级有党小组。

(四)班级学风正、守纪律,学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风气和健康文明行为。
    (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体育、文艺等文化及志愿服务等活动,建设良好校园文化。

(六)特色主题活动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院校两级具有示范性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本专科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下达的指标,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优秀班集体(校院两级)的评选均采取学院层面评比的方法,由各学院自拟标准,开展评比活动。

(三)校院级优秀班集体均须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后按规定的时间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

(四)经学校审该后,对确定的班集体分别授予“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优秀班集体”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班集体”称号,并在学校年度颁奖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对于获得“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即校级优秀班集体),学工部将组织开展评选会,评选出北京中医药大学“十佳”优秀班集体。评审团分为专家评委(由学工部、研工部、团委、招就处、各学院以及部分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权重50%;辅导员评委(各学院专职辅导员),权重30%;以及学生评委(由各学院学生代表组成),权重20%。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和经验的过程,激励各班学生以切实加强和改进班级建设为己任,为和谐校园建设目标而努力工作。

2.做好评选工作的宣传动员,在各班级中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好评选条件的学习。

3.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4.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要认真审核班级的评优资格,班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取消评优资格:①不尊敬师长;②在学习过程中(作业、实验、见习、实习、考试及各类出版物等)中作弊;③打架、酗酒闹事、打麻将、赌博或有其他妨碍集体生活秩序的行为;④有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而未及时赔偿的;⑤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或受到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处分者。

5.申报材料要注意时效性,班级各类支撑材料的发生日期要在这个时间段之内。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须上交《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班集体(本专科生)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学工部留存一份;

2.须上交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班集体(本专科生)的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板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篇幅不少于1500字。

 

学生工作(武装)部

2014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