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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新奥公益奉献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7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勤奋学习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心理健康工作及安全维稳工作,营造我校健康、文明、安全并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校园环境,特设立北京中医药大学新奥公益奉献奖,评选内容如下:

  一、奖项设置

  新奥公益奉献奖旨在奖励以实际行动助力我校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服务班级心理健康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优秀学生。每人1000元。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勤奋上进,综合能力突出,无不及格科目。

  (二)具体申报条件

  1.服务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参评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满1年,并持有心理委员培训合格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2)熟悉并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心理动态,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

  (3)对班级出现心理危机等突发事件,能够准确识别、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4)每学期至少协助组织开展1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向本班同学宣传心理健康,具有中医特色者优先(附支撑材料);

  (5)掌握心理健康调适的基本方法,能够进行自我调节,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6)组织班级或团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心理活动(如心理文化月)并获奖者优先。

  2.助力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参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杏林啄木鸟学院分队或行政分队学生安全员工作满1年者;

  (2)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对周围出现的突发事件,能够准确识别、及时上报,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3)每学年至少协助组织开展1次安全教育活动,向身边同学宣传安全知识;

  (4)在重要节点、特殊时期,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对校园安全稳定作出贡献者优先。

  3.助力我校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参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学校或学院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化相关岗位上服务满1年;

  (2)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积极服务,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宣传中医药文化,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其他条件

  新奥公益奉献奖申请者可同时申请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三、申报要求

  (一)以上奖项限每人每学年仅申报1次,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学院根据名额和申请条件,组织学生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统一评审,择优推荐,推荐前完成公示工作。

  (三)学校将对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在“杏林之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获奖名单,待基金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完成发放工作。

  (四)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五)各单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一。

  四、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须包括一份申报表(附件二)及1份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心理委员还须提供心理委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二)各学院汇总本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良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三)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凡、张春泥

  联系电话:18801067951(安全、信息化评选)、18801068071(心理委员评选)

  邮箱:64286618@163.com

  附件:1.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北京中医药大学新奥公益奉献奖申报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部

  2018年11月7日

  

  

  附件一: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

  心理健康

  信息化

  安全维稳

  中医学院

  10

  2

  1

  中药学院

  9

  2

  1

  针灸推拿学院

  6

  2

  1

  管理学院

  3

  2

  1

  护理学院

  4

  2

  1

  人文学院

  3

  2

  1

  第一临床医学院

  3

  2

  1

  第二临床医学院

  1

  2

  1

  第三临床医学院

  1

  1

  1

  学工部

  14

  

  

  

  

  附件二:

  北京中医药大学新奥公益奉献奖申报表

  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农行卡号:

  学院

  

  班级

  

  心理健康安全相关事迹

  担任(心理委员/安全员)时间

  自               至      

  组织开展心理/安全活动情况(须附活动总结和照片)

  时间

  内容

  参加人数

  

  

  

  

  

  

  

  

  

  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心理/安全活动获奖情况(如心理文化月)

  时间

  奖项

  

  

  

  

  

  

  信息化相关事迹

  信息化相关岗位服务时间

  自               至      

  信息化服务所在单位或平台

  

  信息化服务相关职务

  

  信息化服务主要工作任务

  

  每周信息化服务时长(按小时计)

  

  证明人意见:

  

  

  

  

  

  签字:

  学院或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工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