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文化认同、增进民族情感中的独特作用,我校特于港澳台侨研究生中设立“北京中医药大学东阿阿胶传承创新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东阿奖学金”),现将第一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东阿奖学金每学年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2.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学生导师及所在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东阿阿胶传承创新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学生申报材料及相关成果进行审查核验。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开展校级答辩会,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工作。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最终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对最终获奖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二、奖励对象与标准
1.东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港澳台侨研究生。
2.东阿奖学金分为两档:博士奖励标准为4500元/人,共评选4人;硕士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共评选44人。基础名额将根据实际参评人数动态浮动。
三、日程安排
4月28日-5月6日,学生本人自主向学院申报、学生导师和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及相关成果进行审查核验、汇总并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月7日-5月中旬,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单位报名材料,并根据报名情况开展校级答辩,组织专家评审。
5月底前,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对最终获奖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四、评审原则
1.学生应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及成果等相应支撑材料,并按要求参加校级答辩。各学院及学生导师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如处于评审过程中则取消其申报资格;若于奖学金评审完成后发现,将追讨回其所获奖项荣誉及相应奖学金并严肃处理。
五、报送要求
相关学院及联合培养单位应于5月6日17:00前统一报送本单位材料,电子版材料以“东阿奖学金申报-XX学院”命名发送至xszz6419@163.com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良乡校区东院学生活动中心一层324办公室)。以上材料超过截止时间报送,即使报送成功也将视为无效申报,不具备参评资格,请知悉。
联系人:范老师,010-5391126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