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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单位: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京中校发202148号)精神,我校现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在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的协调发展,培育品学兼优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策和规则,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审定实施方案和名单,协调和解决办法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日常办公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执行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按政策和规则具体负责研究生的奖助管理和评定工作。二级培养单位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评定办法及学院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组织评定工作。

三、评选依据与职责

奖学金评定工作中,研究生学业部分(学业成绩、创新能力)占总成绩的70%,按照各学院自行拟定并公示备案后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综合素质德育部分(思想道德素质、社会服务能力)占总成绩的30%,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部分评分细则》执行。

各培养单位应权责明确,协调好学业成绩录入与奖学金评定的时间进程,对学生参评提供的课题参与、文章发表、志愿服务学时及各类奖项等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查,涉及诚信问题直接取消参评资格。确保整个评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奖学金标准及分配比例(按有评定资格的学生计算)

类别

等级

比例

金额(元/年

学术型学位

研究生

博士生

一等

20%

18000

二等

40%

14000

三等

40%

10000

硕士生

一等

20%

12000

二等

40%

8000

三等

20%

4000

20%

0

专业学位

研究生

博士生

一等

20%

6000

二等

20%

4000

60%

0

硕士生

一等

20%

4000

二等

20%

2000

60%

0

五、其他说明

1. 对于20216月25日以后在《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中标注“高风险等级”期刊中缴纳版面费用的文章,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应不予作为评定依据。

2.时间安排与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即日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开展评选,并在学院内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①评定结果汇总表、明细表纸质版(院长签字,盖院章)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同于107中午12时报送至良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szz6419@163.com。除上述提交材料之外的其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由各学院、培养单位留存、备查,不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