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学生资助 中心公告

中心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做好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就业补偿代偿限额

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2024年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仍按之前相应标准执行。

二、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为更加高质高效开展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优化更新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继续通过系统开展,包括应届毕业生申请、往届生在职在岗确认、复核、补录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2)。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2026年9月5日前,组织学生做好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工作,并在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填报信息与院级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附件3)规定,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按时上传提交盖章齐全的新版申请表,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不予报送。

2.未能在9月3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含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务必要在9月5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3.在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二)2024及2025年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组织学生做好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并在系统的“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与院级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培养单位应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4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

(三)2025年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有关2025年毕业生尽快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的“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各培养单位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在2026年毕业生离校前,将相关政策提前宣传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要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的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