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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公告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杏林暖心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的相关工作要求,体现学校“人心向学”的宗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重点资助对象安心学习,温暖过冬,学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资助工作的同时,拟对上述重点资助对象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暖心助学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中建档立卡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重点资助对象;

  2. 有其他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

  3. 参考校内一卡通消费情况,连续三个月消费水平低于贫困生平均值的优先。

  二、资助标准

  全校资助50人,每人2000元。

  三、评选程序

  1.通知宣传

  学院须通过校内通知、学院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体学生公布《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杏林暖心助学金”的通知》,确保宣传工作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

  2.名额分配

  “杏林暖心”助学金2019-2020年拟资助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考虑我校实际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1-5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人数,以1:2的比例拟定各学院推荐名额。

  学院

  推荐名额

  中医学院

  22

  中药学院

  23

  针灸推拿学院

  19

  管理学院

  7

  护理学院

  15

  人文学院

  6

  第一临床医学院

  4

  第二临床医学院

  3

  第三临床医学院

  1

  小计

  100

  

  3.材料报送

  学生自行报名,学院审核,学校复核。请注意保护重点资助对象学生的隐私、维护学生的尊严。若有不属于重点资助对象的学生请在申报表中备注栏注明,并附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1月7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邮箱:xszz6419@163.com。

  4.评审放款

  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学院组织评审小组结合参考数据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适当方式公示最终获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资助管理中心将结果报送教育基金会,并及时通过教育基金会向获助学生按标准一次性全额发放杏林暖心助学金。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