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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工委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5

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推进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引导广大青年教师深入首都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深入了解国情、社情、市情、民情,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市委教育工委于2015年决定继续开展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题

  结合学科、专业和特长,围绕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首都农村、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政策举措和意见建议,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积极服务参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调研题目可参考《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报告参考题目》(附件1),也可另选题目进行调研。

  二、申报人员

  北京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45周岁以下的专任青年教师均可。青年教师可单独承担调研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组成调研团队,由1人牵头,3-5人为成员。鼓励青年教师结合到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的学习实践进行调研。

  三、主责部门

  本申报、评选工作,市级层面由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负责,校级层面由各校党委宣传部负责。

  四、时间安排

  6月:市委教育工委下发通知;学校宣传部广泛动员,设立校级青年社会调研项目,积极组织青年教师申报并填写项目意向书(附件2),宣传部对调研项目进行把关并留存意向书备案。6月30日12:00前将《2015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立项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委教育工委。

  6-11月:市委教育工委举办有关辅导讲座。青年教师利用暑期、节假日、学术休假等机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形成调研成果。

  12月初:学校宣传部遴选5-10篇优秀调研成果,报送至市委教育工委。

  12月中下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00项左右,对优秀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经费支持。根据高校报送调研成果情况评出若干个“青年教师社会调研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并给予奖励。

  五、成果要求

  选题紧扣国情、社情、市情、民情,调研成果不少于5000字,有问卷、有调查、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符合调研报告学术规范,调研对象规模适中。

  已列入校级(不含)以上课题研究项目的不得参加本评选工作。

  六、优秀成果经费支持额度

  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支持经费1万元,二等奖支持经费5000元,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经费支持额度。

  七、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纳入全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要设立校级青年教师社会调研项目,加强指导、精心培育,遴选推荐优秀项目进行报送。本通知及附件可到“宣教之窗”网站http://xjc.bjedu.gov.cn/公告栏下载。

 

    请有意向的教师按要求填写附件2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于6月29日12:00前报送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刘晓英    联系电话:64286468

  邮箱:64286618@163.com

    联系地址:西校区学六楼22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