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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校、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2

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学校及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选原则

  1.开展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前,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各班综合量化评定及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2.各项评选结果须经班级、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审核通过,并将结果在全班、全院范围内公示。

  3.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应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本班级奖助学金进行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

  4.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应对本学院各班级奖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评选、发放工作日程安排

  12月2日,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人数统计情况及本学年学校、社会奖助学金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并将分配情况通知至各学院。

  12月12日前,为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月12-13日,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时间,各学院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修正上报数据,并将通过审查的奖、助学金最终名单打印上报,同时报送奖助学金评审的相关材料。

  12月14-16日,学校对奖助学金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

  

  三、2015-2016学年奖助学金一览表

  

 

  四、工作要求

  1.因我校目前所设的奖助学金类别较多,因此,请各学院按照各项奖助学金评审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认真申报,按照程序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等,以避免出现退表、返工等情况,影响整个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程。

  2.评选期间的奖助学金政策性文件,请登录学工部外网-学生资助专栏查阅。

  3.今年奖助学金评选启用学工管理系统,请各学院按照往年程序申报,同时在学工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报。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高笛、孙茂,010-64286419。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上报时间:12月12日

  2.提交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xszz6419@163.com

  (1)汇总表(邮件主题注明 “XX学院 2015-2016学年学校、社会奖助学金”)

  (2)学校特等奖学金事迹材料(邮件主题注明 “XX学院 校特事迹材料”)。请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汇总顺序请按照学院上报获奖学生电子版顺序排列。文件及照片命名规则请参照附件二中样例。

  【纸质版】

  (1)汇总表(附件1,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的奖助学金申请表,请分拆成两份)

  (3)学生感谢信1份(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者提交,600-800字,不附在申请表之后,单独提交)

  (4)2015-2016学年奖助学金问题自查表(正反面打印,按照要求逐条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学校特等奖学金事迹材料要求

  (1)个人简介

  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座右铭。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个人生活照

  个人生活照一张,用于微信推送。注意照片清晰度适宜、照片背景适宜。

  

  附件1: XX学院 2015-2016奖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2: XX学院 学校特等奖学金 个人简介汇总模板

  附件3 :2015-2016学年奖助学金问题自查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