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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关于报送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系统填报说明

发布日期:2023-10-23

  请就业情况符合《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有需求申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0月30日前按附件操作说明,注册、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报。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结合京中学函[2023]4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中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审批,导出学生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纸质版表格提交到良乡东院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办公室。

  

  如有问题,可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53911269/xszz64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