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成立于2014年,旨在为大学生学业发展搭建组织化、制度化的平台,更好地发挥学校学风、学业指导和朋辈引领作用,加强和改进我校学风建设。中心隶属于我校学生工作部,工作机制为校院两级管理,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带领学业辅导员完成辅导工作。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1、面向我校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进行招募;
2、要求应聘者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掌握本专业的学习方法,有能力为我校1-3年级本科生进行专业学习方法的指导;
3、学有余力,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辅导工作(需征得导师同意);
4、亲和力强、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优先聘用。
三、工作内容与方式
1、根据本科生的专业特点和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学习经验,在学工部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统一领导下,协助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老师、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任课老师指导本科生的专业学习和生涯规划,并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给予指导;
2、组织各类学业相关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帮助学业辅导工作更顺利地开展;
3、定期向学工部学业辅导中心提供网页发布信息,如:简报、公告、通知、活动、成果等;
4、学业辅导员每周至少在固定地点完成3个半天学业咨询和辅导(时间和地点待定),其余以网络咨询、辅导等工作自行安排;
5、工作期间如遇到需重点关注的学生或棘手问题,应随时联系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和学院辅导员,以便预约指导老师,共同进行咨询和辅导;
6、各学院应建立自己的学业辅导公共邮箱,对外公布地址,接受学生预约和咨询;
7、任职期间,要求学业辅导员按时完成以上工作,认真辅导,同时做好《学业辅导员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
四、考核管理
1、学业辅导员由学工部、研工部统筹管理,各学院学办需指定专人辅导员对研究生学业辅导员进行具体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
2、每月末及每学期末,所有研究生学业辅导员需向所在学院学办提交月报小结及学期工作总结。
五、奖惩措施
1、工资标准拟按15元/小时计算,最多不超过600元;
2、研究生学业辅导员采用聘用制,聘期暂定一年。期间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工部、研工部审批;
3、任职期间如受到学校处分,应立即撤换。
六、选拔流程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研究生均可自愿申请报名,由学生所在学院、学工部、研工部共同遴选,择优录用;
2、试行期间,拟聘人数如下: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
2014年12月11日